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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四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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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ial Rules
23.1
四球賽之概述
23.2
在四球賽之計分
23.2a
在比洞賽及比桿賽中一方在一洞之桿數
23.2b
在比桿賽中一方之記分卡
23.2c
何時規則11.2不適用於四球賽
23.3
何時回合開始及結束;何時洞的比賽完成
23.3a
何時回合開始
23.3b
何時回合結束
23.3c
何時一洞的比賽完成
23.4
可以由一位或二位搭檔代表該方
23.5
球員的行動影響搭檔的比賽
23.5a
允許球員採取關於搭檔的球,該搭檔可以採取的任何行動
23.5b
搭檔對球員的行動負責
23.6
一方之打球順序
23.7
互為搭檔的球員可以共用球桿
23.8
球員打擊時其搭檔站在球員後面的限制
23.9
何時處罰只施加於一位搭檔,或施加於二位搭檔
23.9a
取消比賽資格以外的處罰
23.9b
取消比賽資格之處罰
Rule 22
Rule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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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四球賽
規則之目的:
規則23含蓋四球賽(以比洞賽或比桿賽進行比賽),在此形式下,二位搭檔作一方協力比賽,各打自己的球。該方在一洞之桿數是在該洞桿數較低的搭檔之桿數。
23
四球賽
23.1
四球賽之概述
四球賽
是有
搭檔
參加的比賽形式(以
比洞賽
或
比桿賽
),在此形式下:
二位
搭檔
作一
方
,以各搭檔打自己的球一起協力比賽,
一
方
在一洞之桿數是二位
搭檔
在該洞桿數較低者之桿數。
規則1-20適用於這種比賽形式,但依下列這些特別規則作調整。
一種稱作最佳球的
比洞賽
是這種比賽的變型,這種比賽是由一位球員單獨對抗另二或三位
搭檔
所組成的一
方
,而這一方的各
搭檔
也是依這些特別規則各打自己的球。(對有三位
搭檔
作一
方
的最佳球比洞賽,每次提及其他(另一)
搭檔
時,意指另外二位
搭檔
)。
23.2
在四球賽之計分
23.2a
在比洞賽及比桿賽中一方在一洞之桿數
二位搭檔都將球打進洞,或依規則以其他方式完成該洞
。較低的桿數是該
方
在該洞之桿數。
只有一位搭檔將球打進洞,或依規則以其他方式完成該洞時
。那位完成該洞的
搭檔
之桿數是該
方
在該洞之桿數。另一位
搭檔
不須完成該洞
。
搭檔都未將球打進洞,或都未依規則以其他方式完成該洞時
。該
方
在該洞無桿數,亦即:
在
比洞賽
,除非其對手
方
已讓與該洞或其他原因
輸該洞
,否則該
方
輸該洞。
在
比桿賽
,除非此錯誤依
規則3.3c
及時更正,否則該
方
被
取消比賽資格
。
23.2b
在比桿賽中一方之記分卡
(1)
一方之責任
。該
方
在各洞之總桿必須登載在同一張
記分卡
上。
針對各洞之桿數:
至少要有一位
搭檔
的總桿必須登載在
記分卡
上。
在
記分卡
上登載不止一位
搭檔
的桿數,並無處罰。
在
記分卡
上登載的各別桿數,必須能分辨是哪位
搭檔
打的,如不是這樣登載,則該
方
要被
取消比賽資格
。
未能依上項規定所登載的桿數,通常不足以將之確認為一
方
的桿數。
只需要一位
搭檔
依
規則3.3b(2)
證明該
方
之
記分卡
上各洞的桿數。
(2)
委員會的責任
。
委員會
負責裁定一
方
在各洞哪個桿數計數,包括在計差點的比賽中施加任何差點:
如在一洞只有登載一個桿數,該
方
的桿數以該桿數計數。
如在一洞登載有二位
搭檔
的桿數:
如那些桿數不同,該
方
在該洞的桿數以較低的桿數(總桿或淨桿)計數。
如二個桿數相同,
委員會
可以用任一桿數計數。若使用的桿數被發現有任何原因是錯誤的,則
委員會
將以另一桿數計數。
如一
搭檔
的桿數要計為該
方
之桿數,卻無法明確分辨是哪位
搭檔
打的,或因該搭檔被取消該洞的比賽資格,則該
方
被
取消比賽資格
。
規則23.2b之圖解: 在四球比洞賽之記分
23.2c
何時規則11.2不適用於四球賽
規則11.2
並不適用於下述情況:
當球員的
搭檔
已完成該洞之比賽,且該球員運動中的球需要
進洞
才能低於該
方
在該洞之桿數一桿時,但該球在沒有合理的機會可以
進洞
時被任何人蓄意擋轉或擋停該球,對那個人並無處罰,且該球員的球不計入該
方
之成績。
23.3
何時回合開始及結束;何時洞的比賽完成
23.3a
何時回合開始
當
搭檔
之一做一
打擊
開始他的第一個洞的比賽時,該
方
的
回合
開始。
23.3b
何時回合結束
一
方
的
回合
結束:
在
比洞賽
,
當任一
方
贏得該比洞賽時(見
規則3.2a(3)
),或
打完最後一洞平手時(見
規則3.2a(4)
),而競賽條件說明本比洞賽可以在平手時結束。
在
比桿賽
,當該
方
的二位
搭檔
在最後一洞都
將球打進洞
(包括,例如依
規則6.1
或
14.7b
之錯誤更正),或其一
搭檔
將球打進洞
而另一
搭檔
選擇不這樣做時。
23.3c
何時一洞的比賽完成
(1)
比洞賽
。一
方
已完成一洞之比賽,當:
一方的二位
搭檔
均已
將球打進洞
或其下一
打擊
均已被讓與時;
搭檔
之一已
將球打進洞
或其下一
打擊
已被讓與,而其
搭檔
選擇不
將球打進洞
、或其桿數無法計入該
方
成績時;或
該洞的結果已確定時(例如,當對
方
的桿數低於該
方
可能打的桿數時)。
(2)
比桿賽
:當一
方
的
搭檔
之一已
將球打進洞
,且其
搭檔
也
將球打進洞
、或選擇不將球打進洞、或被取消該洞的比賽資格時,則該方該洞之比賽完成。
23.4
可以由一位或二位搭檔代表該方
一
方
可以由一位
搭檔
代表打一
回合
之全部或任何一部分的賽程, 而無需二位
搭檔
都出賽,或如都出賽也無需在各洞二位都打球。
如一
搭檔
缺席且在之後才到場參加比賽,那位
搭檔
只可以在二洞的比賽之間,開始為該
方
比賽,亦即:
比洞賽:只可以在該組比洞賽之任一球員開始該洞之比賽前加入
。如該
搭檔
在該組比洞賽之任一球員已開始一洞之比賽後才到場
,則該
搭檔
在下一洞的比賽之前不允許為該
方
打球。
比桿賽:只可以在他的搭檔開始該洞之比賽前加入
。如該
搭檔
在其
搭檔
已開始一洞之比賽後才到場,則該
搭檔
在下一洞的比賽之前不允許為該
方
打球。
到場的
搭檔
即使不允許在某洞打球,但仍可以在該洞給予其
搭檔
建言
或協助,且在該洞為其
搭檔
採取其他行動(見
規則23.5a
及
23.5b
)。
違反規則23.4而在不允許打該洞時做一
打擊
之處罰:
一般處罰
。
23.5
球員的行動影響搭檔的比賽
23.5a
允許球員採取關於搭檔的球,該搭檔可以採取的任何行動
雖然在一
方
的每位球員必須打自己的球,但:
球員在其
搭檔
做
打擊
之前,可以採取有關該
搭檔
的球所被允許之任何行動,例如,
標示
該球之球位且撿起、
置回
、
拋下
或置放該球。
球員與其
桿弟
,可以使用任何其
搭檔
的
桿弟
所被允許的協助方式,協助其
搭檔
(例如:提供或請求
建言
,及採取依
規則10
允許的其他行動),
但
其
搭檔
的
桿弟
依規則不被允許給予之任何協助,則決不可給予。
在
比桿賽
,
搭檔
之間決不可以協議將一球留在該洞
果嶺
上的適當位置,以幫助他們之一或其他球員(見
規則15.3a
)。
23.5b
搭檔對球員的行動負責
任何由球員採取有關其
搭檔
的球或
裝備品
之任何行動,視為該
搭檔
所採取。
如球員為其
搭檔
所採取的行動,如由其搭檔去做會違反某一規則時:
該
搭檔
違反該規則,並遭受所導致之處罰(見
規則23.9a
)。
該球員違規行為的案例如下:
改善
其
搭檔
下一打擊
對打擊有影響之條件
。
意外地造成其
搭檔
的球
移動
。
撿起其
搭檔
的球之前未先
標示
它的球位。
如該球員之
桿弟
採取有關其
搭檔
的球之行動,如由該
搭檔
或該
搭檔
之
桿弟
自己去做會違反某規則時,則本項規定亦適用於該桿弟。
如該球員或其
桿弟
的行動同時影響自己及其
搭檔
所要打的球,見
規則23.9a(2)
查明何時對二位
搭檔
都要施加處罰。
23.6
一方之打球順序
一方之
搭檔
可以依該
方
所認為之最佳順序打球。
亦即,當依
規則6.4a
(
比洞賽
)或
6.4b
(
比桿賽
)輪到該方之任一球員打球時,該球員或其
搭檔
可以選擇他們打球順序的先後。
例外─在比洞賽打擊被讓與後,繼續該洞之比賽:
在一洞,球員的下一
打擊
已被讓與後,如繼續打該洞會有助於其
搭檔
時,則該球員決不可這樣做。
如該球員這樣做,其在該洞之桿數有效,免罰,
但
其
搭檔
在該洞之桿數不得為該
方
計入。
23.7
互為搭檔的球員可以共用球桿
規則4.1b(2)
被調整以允許
搭檔
之間可以共用球桿,只要他們加在一起的球桿總數不超過14支。
23.8
球員打擊時其搭檔站在球員後面的限制
除了
規則10.2b(4)
之限制外,在球員做
打擊
時,其
搭檔
決不可站在該球後方
擊球線
的延伸線上或附近,以得到自己做下一
打擊
的資訊。
違反規則23.8之處罰:
一般處罰
。
23.9
何時處罰只施加於一位搭檔,或施加於二位搭檔
當球員因違反一規則而遭受處罰時,該處罰只對該球員一人施加,或對二位
搭檔
(意指該
方
)都要施加, 取決於該罰則及比賽之形式:
23.9a
取消比賽資格以外的處罰
(1)
處罰通常只對違規球員施加,不對其搭檔施加
:當球員遭受取消比賽資格以外的處罰時,
除了
下述第(2)項含蓋之情況外,通常該處罰只對該球員施加,而不對其
搭檔
施加。
任何罰桿是加入違規球員之桿數內,而不加入其
搭檔
之桿數內。
在
比洞賽
,遭受
一般處罰
(輸洞)
之球員在該洞已無為該
方
計數的桿數,但這項處罰並不影響其搭檔,其
搭檔
在該洞可以繼續為該
方
比賽。
(2)
球員所受之處罰也對其搭檔施加之三種情況
:
當球員違反規則4.1b(14支球桿之上限、共用、增加或更換球桿)時
:在
比洞賽
,該
方
遭受該處罰(
調整該組比洞賽之比數
)。在
比桿賽
,違規球員之
搭檔
也要遭受與違規球員
相同之處罰
。
當球員的違規有助於其搭檔打球時
:在
比洞賽
或
比桿賽
,違規球員之
搭檔
也遭受與違規球員
相同之處罰
。
在比洞賽,球員的違規損及其對手之打球時
:違規球員之
搭檔
也要遭受與違規球員
相同之處罰
。
例外--對錯誤球做打擊之球員,不被視為有助於其搭檔的比賽,或損及對手的比賽:
只有違反
規則6.3c
的球員(不是其
搭檔
)要遭受
一般處罰
。
不論該被打的
錯誤球
是屬於其
搭檔
、
對手
或其他人的,上項規定都適用。
23.9b
取消比賽資格之處罰
(1)
何時一搭檔之違規代表該方要被取消比賽資格
:如一
方
任一
搭檔
依下列任一規則,遭受
取消比賽資格
之處罰時,該方要被取消比賽資格。
規則1.2
球員行為準則規則
1.3
依規則打球
規則4.1a
在做打擊時允許使用之球桿
規則4.1c
拿走球桿脫離比賽之程序
規則4.2a
回合比賽中允許使用的球
規則4.3
裝備品之使用
規則5.6a
不合理地延誤比賽
規則5.7b
當委員會暫停比賽時,球員必須遵守的事
規則6.2b
開球區規則
只對比洞賽
:
規則3.2c
在計差點的比洞賽中施加差點
只對比桿賽
:
規則3.3b(2)
球員的責任:證明及繳回記分卡
規則3.3b(3)
一洞桿數之錯誤
規則5.2b
在回合之前或之間在比賽場地上練習
規則23.2b
在比桿賽一方之記分卡
(2)
何時二位搭檔同時之違規代表該方要被取消比賽資格
:
如一
方
二位
搭檔
依下列任一規則同時遭受取消比賽資格之處罰時,該方要被
取消比賽資格
。
規則5.3
回合開始及結束比賽
規則5.4
在組別內打球
規則5.7a
何時球員可以或必須中止比賽
規則5.7c
當恢復比賽時,球員必須遵守的事
只對比桿賽
:
如在同一洞,一方二位
搭檔
都違反下列任一規則而遭受取消比賽資格之處罰,則該
方
要被
取消比賽資格
。
規則3.3c
未將球打進洞
規則6.1b
在一洞開始時從開球區之外打球
規則6.3c
錯誤球
規則14.7b
從錯誤的地方打球
規則20.1c(3)
打二顆球卻未報告
(3)
何時一球員之違規代表該球員在該洞無有效之桿數
:當球員在其他所有的情況中違反了取消比賽資格的規則時,該球員不須被取消(整場)比賽資格,
但
該球員在發生違規的洞之桿數不得計入該
方
成績。
在
比洞賽
,如一方二位
搭檔
在同一洞都違反這類規則時,該
方
輸該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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