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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員之裝備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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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員之裝備品
規則之目的:規則4含蓋了在回合中球員可以使用的裝備品。基於高爾夫是一項具挑戰性的運動之原則,其成功取決於球員之判斷力、擊球技巧及能力,因此球員在回合賽程中:
  • 必須使用合格之球桿及球,
  • 14支球桿為其上限,且
  • 在使用對其比賽能提供人為協助之其他裝備品有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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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員之裝備品
有關球桿、球與其他裝備品的詳細規定,以及裝備品在規格審核有關諮詢及提交之程序,請參見裝備品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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